
经典案例
Classic cases
资产评估审核制度
2008年06月12日 大连金硕拍卖有限公司
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资产评估操作规则,提高资产评估工件质量,保证资产评估结果的客观、允当、合法特制定资产评估审核制度。
第二条 资产评估审核制实行一二三级审核制。项目负责人审核为第一审核;专职复核人审核为第二级审核;单位负责人审核为第三级审核。
第三条 审核人必须是责任心强、工作认真细致,能够坚持原则,能够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进行审核工作。
第四条 一级审核的内容:
1、房屋建筑物、机器运输设备是否进行了技术分析鉴定,成新率确定是否合理;
2、采用的计价标准、费率、汇率、定额、调整指数是否准确可靠、估算的内容是否完整齐、有无重项或漏项;
3、资产评估程序、方法是否科学;
4、引用的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适当,引用的资料数据是否真实、可靠;
5、资产评估明细表、工作底稿是否完整齐全;
6、表述审核意见。
第五条 二级审核的内容包括:
1、资产评估实施计划执行情况;
2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是否项目完整齐全、数字准确、评估说明是否适当、有无重评或漏评;
3、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是否充分齐全;
4、引用的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适当,引用的资料数据是否真实、可靠;
5、资产评估明细表工作底稿是否完整齐全;
6、表述审核意见。
第六条 三级审核的内容包括:
1、资产评估委托协议、资产评估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;
2、资产评估结果及资产评估说明是否充分适当;
3、资产评估的依据是否充分可靠;
4、附件是否齐全、能否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;
5、表述审核意见。
第七条 审核记录单纳入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管理。
第八条 本规则自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开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