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规则
2011年05月04日 大连金硕拍卖有限公司
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的签定,明确委托书的内容,根据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。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“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”是指受托方与委托方共同签定的,据以确定资产评估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,明确资产评估工作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和约。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具有法定约束力。
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委托方是指提出资产评估的单位或个人;所称受托方是指接受资产评估委托的单位。
第四条 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的主要事项及内容如下:
1、签约双方单位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邮编、传真等;
2、委托资产评估的目地、基准日;
3、被评估资产的对象、范围及分布地点;
4、被评估资产的产权归属;
5、资产评估的假设条件;
6、资产评估工作的限定时间;
7、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、收费额及支付方式;
8、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有效期限;双方的责任与义务;
9、双方认为应约定的其他事项;
10、签约时间。
第五条 资产评估委托方应履行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是:
1、为委托方及时准确提供资产评估所需要的全部资料,对所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2、为委托方办公、交通、食宿提供方便,并协助受托方进行资产核实及资产评估估算工作;
3、应正确的使用受托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,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不当的责任与受托方无关,并及时足额向受托方支付资产评估费用。
第六条 资产评估受托方应履行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是:
1、应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并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允当性、合法性负责;
2、按约定期限完成资产评估业务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;
3、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。
第七条 资产评估的假设条件是资产评估工作的前提,应充分适当。资产评估的假设有以下几点:
一、继续使用假设。在确认继续使用资产时,必须充分考虑以下条件:
1、资产能用有其提供服务的用途,满足所有者经营上期望的收益;
2、资产尚有显著的剩余使用寿命;
3、资产所有权明确,证据可靠;
4、资产从经济上、法律上允许继续使用;
5、要充分地考虑资产的使用功能。
二、公开市场假设。它是指被评估的资产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。公开市场假设必须具备的前提:
1、要有一个充分发育完善活跃的资产市场;
2、在公开市场上能够找到被评估资产的参照物。
三、破产清算假设。它是指资产所有者在某种压力下被强制进行资产出售、资产管理假设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:
1、具有法律效力的破产处理文件;
2、资产能以整体或拆零在市场上可以迅速出售变现;
3、出售收入足以补偿出售支出的费用。
第八条 在签证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之前,受托方应委派资产评估师调查了解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、资产营运情况,初步评价资产评估风险,并与委托方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,确定能否接受其委托的资产评估业务。
第九条 委托方与受托方就约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,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,方可生效。
第十条 资产评估委托书签订后,任何一方对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提出补充修改,应以书面形式获得对方确认。
第十一条 本规则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。